数字证书是网络用户的电子身份证明,是用来证明证书持有者身份的电子介质,它提供了在互联网上验证通信双方身份的方法。贵州省电子认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ZCA)作为依法设立并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权威、公信、公正的第三产方信任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用户提供合法的数字证书申请、审核、制作、签发和管理等电子认证服务。
为明确电子认证各方的义务和责任,本责任特对相关事项做出约定。所有申请和使用GZCA数字证书的用户均同意并接受如下条款:
一、 GZCA数字证书申请主体承担证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行为的法律责任。GZCA签发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确保电子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数字证书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对于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GZCA不承担责任。
二、 GZCA授权业务受理点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当地业务受理点的规程办理,在通过业务受理点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用户即可获得所申请数字证书的介质和密码信封。GZCA将积极响应各业务受理点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数字证书。
三、 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交易双方使用证书时可通过 GZCA验证对方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用户每次在签收数字证书时需检查《业务受理单》上所列的业务信息,并落款签名;一旦用户签名后,如果由于证书内容原因而导致身份认证错误,造成用户或他人损失时,GZCA不承担责任。
四、 用户在申请和使用GZCA数字证书时,负有下列义务:
1、用户有义务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材料和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材料和信息;
2、用户应当妥善保管GZCA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信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
3、 用户在使用自己的密钥或数字证书时,应当使用可依赖、安全的系统;
4、 用户知悉数字证书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GZCA及相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数字证书;
5、 用户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使用该证书;不得使用已失密或可能失密、已过期、被中止、被撤销或被注销的数字证书;
6、 用户有义务根据规定按时向GZCA及业务受理点交纳服务费用。用户如有违反上述义务之一的,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除GZCA的责任:
1、 用户在申请和使用GZCA数字证书时,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所列义务之一的;
2、 用户故意、过失导致数字证书密钥泄密或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的;
3、 用户知悉数字证书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而未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
4、 用户使用不可信赖系统的;在证书有效期或使用范围以外使用数字证书的
5、 由于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而导致数字证书签发错误、延迟、中断、无法签发,或暂停、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的。本项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现象或者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泥石流、雪崩、洪水、海啸、台风等自然现象;(2)社会现象、社会异常事件或者政府行为,包括政府颁发新的政策、法律或行政法规,或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3)关联单位如电力、电信、通讯部门服务中断;
6、 GZCA已谨慎地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字证书认证业务规定,而仍有损失产生的。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GZCA有权主动废除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 新密钥对替代旧的密钥对;
2、 与数字证书中的公钥相对应的私钥被泄密;
3、 数字证书中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
4、 由于数字证书不再需要用于原来的用途而要求终止;
5、 用户未按时缴纳数字证书更新费用的;
6、 用户不能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 用户申请初始注册时,提供不真实材料;
8、 数字证书已被盗用、冒用、伪造或篡改;
9、 其他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采取的临时作废数字证书措施的。
七、 随着技术的进步,GZCA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换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技术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GZCA机构更新数字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按时更新数字证书所导致的后果,GZCA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GZCA承诺使用和发放的公钥算法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在数字证书的有效期内不会被破解。如果发生被破解的情况,在被破解后,如果给用户造成损失,经GZCA或权威机构确认后,GZCA对用户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为电子商务类用户参照《贵州省电子认证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电子政务类用户参照《贵州省电子认证科技有限公司电子政务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九、 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立即到受理点申请注销数字证书,申请注销手续遵循各业务受理点的规定。GZCA在接到业务受理点的注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正式注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必须承担在数字证书正式注销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责任。
十、 因自然人死亡或单位解散等原因导致用户主体不存在时,法定责任人应当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GZCA请求注销用户数字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注销前产生的一切责任。
十一、 用户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以用户交纳服务费用的期限计算实际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数字证书将会自动失效。用户必须在证书失效期前20天内向GZCA或业务受理点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GZCA不承担因用户不及时更新数字证书而造成数字证书失效所带来的任何责任。
十二、 GZCA会为用户保存失效证书的加密秘钥对,如用户在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之后来办理数字证书到期更新,用户可根据业务需求选择延用之前数字证书的加密秘钥对或重新申领新的数字证书;延用之前证书密钥对用户需交纳证书失效期内所产生的费用,证书的有效期从失效之日开始计算;重新申领数字证书的用户无需交纳证书失效期内所产生的费用,证书有效期从更新之日(即重新申领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三、 用户现场申请数字证书,贵州CA 将实行现场制证,如未能现场出证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服务年费有效期自证书签发日生效。
十四、 数字证书的介质保修期为一年,对于补发新申领一年之后损坏的数字证书介质,用户需交纳相应的介质费用。
十五、 本协议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业务受理点的权利、义务时,GZCA须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或者按照用户在申请证书时提供的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撤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在GZCA公布修订的相关信息之日起十五日内,向GZCA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则视为同意并遵照新修订的协议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六、 本协议不适用于GZCA签发的测试证书。用户使用测试证书所导致的后果,GZCA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 在正式申请证书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GZCA电子认证服务订户协议》,一旦递交经经办人同意并签名盖章的证书申请表则视作承认并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本协议即时生效。
十八、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属于GZ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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